《二手车鉴定评估师》是国务院公布的国家六类资产评估师之一,是二手车鉴定评估、交易业必备的资格资质证书。实行统一编号等级管理和国家人社部官网查询,是相关人员求职、任职、晋升、包括开办二手车交易公司或评估机构等法律上的有效证件,可记入档案、全国通用。
证书用途
就业上岗
国家规定,在4S店、二手车交易公司、典当公司、拍卖公司、资产评估机构从事二手车估价必须持证上岗。
评估报告
持证可专业从事具备法律效力的汽车鉴定评估工作,签署和开具鉴定评估报告书,并可收取相应的手续费。
注册公司
注册成立二手车交易公司或评估机构时,必须有三名以上持有资格证书的评估师,工商局才予以审批发照。
合法依据
上述注册的公司在年检、核查时或者产生法律纠纷取证时,本职业资格书都可作为有效合法的证明和证据。
市场前景
二手车价格构成有一定特殊性,需要有一套科学、统一的鉴定估价标准和方法来客观反映旧机动车的现时价格。国内二手车评估交易专业人才缺口在逐年扩大,当前人才缺口达10万人以上,二手车评估师月薪也达到过万的记录。
申报条件
持有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驾驶证》C1照以上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:
中级
1.具有高中毕业证书,连续从事本职业5年以上;
2.具有中等专科学校非机动车专业和非评估类专业毕业证书,连续从事本职业4年以上;
3.具有中等专科学校机动车专业或评估类专业毕业证书,连续从事本职业3年以上;
4.具有大专以上非机动车专业毕业证书,连续从事本职2年以上;
5.具有大专以上机动车专业毕业证书,连续从事本职业1年以上。
高级
(1)取得中级级职业资格证书后,连续从事本职业(工种)工作4年以上,经高级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,并取得结业证书。
(2)取得中级级职业资格证书后,连续从事本职业(工种)工作5年以上。
(3)以高级专业能力为培养目标、具有高等职业学校本专业毕业证书(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)。
(4)具有大专及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,并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,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