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页 >> 鉴定知识 >>鉴定知识 >> 鉴定评估档案管理制度
详细内容

鉴定评估档案管理制度

第一条建档内容

鉴定评估档案须保存的文件包括:

1、 评估立项批文的复印件

2、 客户提供的原始购车发票复印件,有关合同、协议,人民法院出具的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书、裁定书、调解书的复印件

3、 产权证明材料

4、 机动车行驶证复印件

5、 车辆照片

6、 旧机动车鉴定估价登记表、作业表

7、 旧机动车鉴定评估报告

8、 其他资料

第二条管理部门

业务结束后,原稿统一由行政部归档,经办部门视实际需要留本存影本。如为特殊案件因业务处理需要,原稿须由经办部门保管者,应经行政部主管同意后妥为保存,文书管理部门以影本归档,原稿用毕后仍应送行政归档并换回影本。档卷分类目录及编号原则,行政部统一制定管理。

第三条文件点收

文件结案移送归档时,依如下原则点收:1.检查文件的本文及附件是否完整,如有短少,应即追查归入。2.文件如经抽存者,应有管理部门主管的签认。3.文件的处理手续是否完备,如有遗漏,应即退回经办部门补办。4.与本案无关的文件或不应随案归档的文件,应即退回经办部门。

第四条文件整理

点收文件后,应依下列方式整理:1.中文直写文件以右方装订为原则,中文横写或外文文件则以左方装订为原则。2.右方装订文件及其附件均应对准右上角,左方装订则对准左上角理齐钉牢。3.文件如有皱折、破损、参差不齐等情形,应先整补,裁切折叠,使其整齐划一。

第五条挡案名称及编号

1.     档案各级应赋予一名称。其名称应简明扼要,以能充分表示档案内容性质为原则,且有一定范畴,不宜笼统含混。2.各级分类、卷次及目次的编号,均以十进阿拉伯数字表示;其位数使用视案件多寡及增长情形而斟酌决定。3.档案分类各级名称经确定后,应编制“档案分类编号表”,即将所有分类各级名称及其代表数字编号,用一定顺序依次排列,以便查阅。4.档案分类各级编号内应预留若干空挡,以备将来组织扩大或业务增繁时,随时补增之用。5.档案分类各级名称及其代表数字一经确定,不宜任意修改,如确有修改必要,应事先审慎研议,并拟具新旧档案分类编号对照表,以免混淆。

第六条档号编定

1.    案件如系新案,应就“档案分类编号表”,查明该案所属类别及其卷次、目次顺序编列档号。2.案件如可归属前案,应查明前数之档号予以同号编列。3.档号以一案一号为原则,遇有一案件叙述数事或一案归入多类者,应先确定其主要类别,编列档号。4.档号应自左而右编列,左方装订者则填写于右上角。

第七条归档与档案清理

1.    归档文件,应依目次顺序以活页方式装订于相关类别的档夹内,并视实际需要使用“见出纸”注明目次号码,以便翻阅。2.档夹的背脊应标明档夹内所含案件的分类编号及名称,以便查档。

第八条保存期限

保存期限为15年。

第九条档卷清理

1.    管档人员应随时拂拭档案架,维护档案清洁,以防虫蛀腐朽。每年年度更换时,依规定清理一次,已届保存期限者,得予销毁,销毁前应造册呈总经理核准,并于目录表之附注栏内注明销毁日期。2.保管期限届满的文件中,部分经核定仍有保存参考价值者,管档人员应将“受(发)文登记单”第五联附注在其保留文件上,并在第五联上注明部分销毁日期。

第十条调卷程序

1.    各部门经办人员业务需要调阅档案时,应填具“调卷单”经其部门主管核准后持向档案人员调阅。2.管档人员接到“调卷单”经核查后,取出该项档案,并于“调卷单”上填注借出日期后,将档案交与调卷人员。“调卷单”则依预定归还日期之先后整理,以备稽催。3.于档案室当场借阅者,免填“调卷单”。4.档案归还时,经管档人员核查无误并于“调卷单”添注归还日期及鉴章确认后,档案即行归入档夹。“调卷单:由管档人员留存备查。

第十一条调卷管理

1.“调卷单”以一单一案为原则,借阅时间最长以一周为限,如有特殊情形欲延长调阅期限时,应按调阅程序重新办理。2.调卷人员对于所调案件,不得抽换增损,如有拆开必要时,亦须报明原因,请管档人员负责处理。3.调卷人员调阅档案,应于规定期限内归还,如有其他人员调阅同一档案是,应经调卷变更登记,不得私自授受。4.调阅案件限与绎办业务有关者,如调阅与经办业务无关之案件,应经文书管理部门主管同意


技术支持: 金盾网络科技 | 管理登录
seo seo